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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书院 > 穿成黑化反派的心尖尖宋锦西沈琉琛 > 第21章 第二次死亡14
 
宋锦西家楼下的一棵大树旁, 沈琉琛目送施亚辉的车离开,站在树干后等了没一会儿, 看到三楼有一盏灯亮起。

脑海中竟然直接浮现出宋锦西一条腿蹦蹦跳跳, 四处忙碌的身影。

女孩过分抗拒让他去她家, 也许是没想到有一个词叫“欲盖弥彰”,既然如此,那他就如她的愿, 暂时不过分地探究她的秘密。

她的小秘密好像有很多,不过他也有足够长的时间,可以慢慢探索。

总不能把小兔子逼急了咬人。

他在楼下站了一会儿, 才转身离开。

回到家里时,张玫瑰已经吃过了饭,剩菜就随意地摆在桌子上。

张玫瑰坐在沙发上,一手拿着遥控器在调台。见他在门口换鞋, 她冷笑一声,问道“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

沈琉琛动作微微一顿“值日”。

“是吗”张玫瑰语气不太对,见他把书包放到他自己的房间里,出来后就拿了菜去厨房热,她随意调了一个台, 然后把遥控重重地拍在沙发前的茶几上。

双手环抱于胸前,越想越来气。

等沈琉琛端着热好的饭菜出来,她继续问“听说你们班新来了一个漂亮的小女生”

沈琉琛拉开椅子静了片刻, 沉默的坐上去。

“是。”

张玫瑰“听说她还成了你的同桌”

沈琉琛“是。”

张玫瑰脸上的冷笑都维持不住了, 冷着脸问道“你今晚真的是因为值日才回来晚的”

“我们一起值日的时候, 她被篮球砸了,崴伤了脚,我送她回家。”他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张玫瑰更加生气。

张玫瑰转身看他,冷笑出声。

“这得是什么交情呀她受伤了需要你送她回家你们班上就没别的人了不说她是个小美女为什么没有别的男生献殷勤还是你抢着要上”

沈琉琛沉默不语。

“沈琉琛,我和你叔叔辛辛苦苦赚钱,供你去上学,为的是让你长大了有出息,好给我们两个养老,可不是让你去谈恋爱的。你要是想谈恋爱,不想读书了,就别去上学了,省得浪费钱,反正我们已经进了责任,供着你读完了初中。”

沈琉琛没有说话,三两下把饭吃完,端着碗筷进了厨房。

电视里面的声音吵吵闹闹,张玫瑰无心看里面的两个女人打架,竖着耳朵听厨房的声音。

在沈琉琛经过客厅,往他的房间走时,把他叫停了下来。

“我的话你到底有没有听见”她皱着眉头厉声问道。

沈琉琛脚步微顿,说了句“我不会早恋。”

说完,径直进了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

张玫瑰心情这才好了点。

她身子慢慢往后靠,倚在沙发上,做了大红色美甲的手指在沙发上慢慢地画着圈。

郑烟雨那个小妮子,是不是因为沈琉琛班上转来个漂亮女同学,担心沈琉琛被那个漂亮女生抢走,所以才找她告状

想让她管管沈琉琛,让她当坏人,把她当枪使。

可是再想想,她虽然不喜欢郑烟雨,也不能不承认,那小妮子长得确实有几分姿色。一个漂亮得能让郑烟雨有危机感的人

也是真的需要警醒一下。

她必须给沈琉琛敲敲警钟,让他管好自己。

她闭着眼睛,头靠着沙发椅背,想了一会儿。

看着沈琉琛房间的门,脑海中回忆起去年,她无意间看到的沈琉琛精瘦的上半身。

十四岁的少年,腹部隐约有肌肉成型,身子虽然稚嫩,却已经初显了青春期的少年专属的荷尔蒙的气息。

根据她阅男无数的经验,初步可以判定,沈琉琛应该不是个花架子。

她的客人基本都是些油腻的老男人,穿了衣服看起来还行,脱了衣服就一身肥肉,让人看了就提不起性趣。

有个时候她都只能闭着眼睛才能进入状态。

她早就想尝尝小鲜肉的滋味了,只可惜那些小鲜肉都看不上她,每一次有长得好看的小鲜肉出现,都会被那些年轻的贱蹄子抢走。

所以,她把目光放在了沈琉琛身上。

自家养的,肯定比外面那些干净,还听话。

只是她之前一直觉得男孩子还没有开窍,就想着她先引诱引诱他,等他开窍了,他们两情相悦,如此才有情趣。

两个人都有情趣了,以后弄起来才倍加尽兴。

所以才一直慢慢的没有放开手。

如今他旁边转来了一个漂亮的女生,今天更是送那个女生回家,说不定已经开始有了这方面的意识,那她也可以开始下手了。

说起来,她已经默默准备了一年多了。从沈琉琛升高一起,她每一次带野男人回家,都会故意叫得很大声,就是为了让沈琉琛听到她的声音。

要是他想了,她就张开怀抱等他来,要是他不开窍,她就慢慢勾。

当初收养沈琉琛的时候,她和老公蔡小浩做决定以叔叔阿姨的身份收养他。

后来为了让沈琉琛上学给他办户口,正好赶上她和蔡小浩要买房子,她自己在农村老家名下是有一块田地,为了不丢了那块田地,她的户口一直在农村老家。

蔡小浩的户口则迁到了x市。

再加上她和蔡小浩其实没有领结婚证,一直都是非法同居状态。沈琉琛的户口被挂在蔡小浩名下,她和沈琉琛现在可以说是没有半毛钱关系。

先别说她勾引沈琉琛的事会不会被别人发现,她如果想和沈琉琛好,肯定会联合他一起瞒着外界,不让别人知道。

万一这件事让别人发现了,也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而已。

她查过法律,沈琉琛现在已经十五岁了,在她和沈琉琛即没有收养与被收养的关系,又非以母子相称的情况下,她是不构成犯罪的。

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一想到自己可以吃下这么一块美味的小鲜肉,想想以后老公不在时的美好日子,她的心情就倍儿好,连学校那个“漂亮女同学”给她带来的危机感都被她忽略了。

她心情颇好地削了两个苹果,切成块,做了个摆盘。

端着盘子,敲开了沈琉琛的门。

房间内沉稳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沈琉琛拉开房门,挡在门口。

张玫瑰身高连一米六都不到,站在一米七八的沈琉琛面前,只能抬头仰视他。

张玫瑰透过他和门之间的缝隙往他的房间里看了看,确定他现在应该是在写作业,笑着把盘子端到他面前,说道“读书辛苦了,吃点水果吧。”

“我不吃。”沈琉琛说。

张玫瑰“怎么能不吃呢这可是我削的爱心水果哟。”

“我要写作业。”沈琉琛声音有些冷清。

沈琉琛现在甚至不敢正眼看张玫瑰,只要她露出这样的神色,用这样的声音和他说话,他就怕。

他以前曾经非常非常尊敬过张玫瑰,哪怕他们以叔叔阿姨而非父母的身份收养他,他也把他们当成半个父母一般尊敬,想着现在好好读书,以后给他们养老。

只是,自从他升高一起,张玫瑰就变了。

变得总是想借机触碰他,虽然都被他躲了过去,可是还是让他觉得恶心。

恶心到厌恶被任何人碰触,觉得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脏。

只可惜,他这冷冷清清的声音却让张玫瑰更兴奋了。

许是听出了他的语气中有一丝疏离,张玫瑰笑了笑,说道“刚才阿姨说的话有点重,你别往心里去,只是阿姨也是关心你,不希望你误入歧途,毕竟你现在成绩这么好,以后可是要考b大的,万一因为谈恋爱影响了学习,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沈琉琛“嗯。”

见他答应了,张玫瑰笑得更开心,状似开玩笑地说道“再说了,你那女同学就算再漂亮,年纪也都还小,才十五六岁而已,身材应该都没发育起来吧整个人干瘪瘪的,哪里有看头你就算想找一个喜欢的,那也得找个像阿姨这样波涛汹涌的呀。”

说完挺了挺自己的胸,朝沈琉琛抛了个媚眼。

“你现在年龄还小,还不懂。男人嘛,就是喜欢那种前凸后翘的身材,摸起来才有感觉。”

她以前虽然也偶尔做一些奇怪的动作,但是从没有像今天这样骚浪过。她说话时挺胸的动作更是让沈琉琛猝不及防,沈琉琛甚至被她勾着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她的胸。

眼前却浮现出宋锦西的脸。

只是他从来没有注意过这方面,所以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宋锦西是什么样子的,当他垂眸思考时,脑补出的宋锦西的胸,竟然是一马平川。

他觉得自己有点魔怔了,竟然会有这么龌龊的想法,没事去脑补一个女孩子的胸。

他甚至有点羞愧,觉得以后看到宋锦西时会很尴尬。总是笑得很灿烂的女孩子,根本就不会想到,坐在她对面的看起来总是一本正经的人,曾经幻想过她的

他目光落在客厅里电视桌的桌角下,说了句“我写作业了。”

不等张玫瑰反应,直接关上了房门。

张玫瑰一边偷笑,又敲门“吃水果呀,弟弟。”

x市这边一般喊家里的男孩都叫弟弟,女孩都叫妹妹,张玫瑰在这里生活了几年,也入乡随俗地跟着这样叫沈琉琛。

沈琉琛可能已经回到书桌那去了,张玫瑰听门那边远远地传来一句“我不吃。”

她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离开。

晚上她洗澡的时候,沈琉琛在阳台上收明天要穿的校服。她故意披了一块浴巾出来,裹着浴巾走到沈琉琛身后,假装不小心,用光着的肩膀蹭了蹭沈琉琛的手臂。

沈琉琛浑身僵硬。

张玫瑰还想着待会等他转过身来时,可能会不小心撞到自己,她就趁机把浴巾打开,让她看看女人的秘密。

沈琉琛却在收完衣服后就大步离开了。

当天晚上,沈琉琛先是做了个噩梦。

梦中他坐在椅子上,明明没有任何东西束缚着他,他却动弹不得。

张玫瑰一边脱衣服一边和他靠近。

好在不管张玫瑰怎么脱衣服,他看张玫瑰周身都好像围绕着一层雾,让他看不真切,梦里的他因此舒了口气。

在她蒙着雾光着身子走到他面前时,他又好像可以动了,这才猛地把人推开,转身就跑。

他漫无目的地跑,跑着跑着突然感觉到脚上好像多了个东西,他放慢速度顺着往下一看,竟然是小时候的那个小女孩。

小女孩两手抱着他的小腿,像牛皮糖一样黏在他身上,眼睛大大的,黑黑的眸子注视着他,嘴上甜甜的叫着他“琛琛哥哥”。

心里总有一个念头告诉他,张玫瑰还在身后追赶,可是他还是没有忍住停了下来,伸手去扶那个小女孩。

只是等小女孩站起来的时候,她整个人慢慢变大,最后变成了宋锦西的样子。从一个五岁大的小女孩变成只比他矮了一个头的少女,站在他面前甜甜的笑。

说“就算全世界都不偏袒你,我也最偏袒你。”

“我是沈琉琛至上主义者。”

“我喜欢你呀。”

沈琉琛鬼使神差地将目光投到她胸前,只见她的胸部竟然慢慢变大,从一马平川变成了波涛汹涌。

虽然没有找玫瑰那么大,却比张玫瑰的好看几百倍,大小恰到好处。

最后不知道怎么的,女孩也脱起了衣服,一边脱一边抱住了他,而他自己就好像陷入了无尽的美梦,眼前的小巷子变成了他的房间,旁边还有一张床。

他顺从地跟她纠缠到了一起。

一夜旖旎。

宋锦西还不知道,她家性晚熟的小男神,因为张玫瑰的恶意引诱和她无意间带来的影响,在这一夜,半只脚踏入了男人的行列。

第二天早上起来,沈琉琛眼眶隐隐发黑,面容憔悴。

他坐在床头,看着身下的一片混乱,陷入深深的思考中。

张玫瑰一般都起得晚,他趁机去厕所偷偷把脏了的内裤洗了,换下昨晚挂上去的那条。夜晚的风很大,昨晚洗的那条已经被风吹干了,正好可以收起来。

做完这一切,沈琉琛用冷水洗了把脸,背着书包出门。

此时此刻,宋锦西还在家里呼呼大睡。

她昨晚查了很久的资料,后面又为了能让脚腕尽快恢复做了不少工作。好在她们家楼下就有便利店和药店,她晚上下楼买了红花油,还买了几碗泡面,做好了屯粮的准备。

一觉睡到中午,脚腕好像已经不是很疼了。她拿过放在床头柜的红花油,又给脚腕做了会儿按摩,按到皮肤热热的,才去卫生间洗手。

烧水泡泡面,一边查交通路线。

她今天要瘸着腿去找方玉明。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发现自己掉马的危险度越来越高,她甚至怀疑那个校医是来拆她的台的,句句必中红心。

校医说和班主任是好朋友,万一她真的让班主任来她家家访,要见她的父母,到时候她完全不知道要如何应对。

她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在没有家长的陪同下,是不可能成功办理转学手续和入学手续的。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她爸妈都不在国内,且完全联系不上他们,她前几天又是怎么办理的入学手续的呢

施亚辉会开始怀疑,是谁准她办理的手续。

网上一查,他们极有可能会发现,她的入学手续是直接凭空出现在学校教务系统上的。

无人受理,却能办理成功。

漏洞大了去了。

经不起任何推敲。

所以,她必须早点完成任务,早死早超生。

吃完泡面,她从衣柜里拿出几百块钱放在书包里,背着书包出门。

系统把她安排进来的时候,给了她一万块钱作为日常花销。所以她现在不缺钱花,出门可以直接打车,不用面临因为没钱只能忍着脚痛去走很长的路和人挤公交的尴尬处境。

在去警察局的路上,她一直都很担心,也不知道方玉明还在不在那个警察局,有没有被调走,有没有升职去别的地方。

她只认识方玉明这个曾在原著里出现过的警察,原著对他的描写是,他是个好人,在沈琉琛小时候救过他一命,虽然没有保住他的脚,但是这份恩情沈琉琛一直都记得。

后来,沈琉琛黑化了也不忘报恩,在方玉明一家受到犯罪分子威胁的时候,出面保全了方玉明和他的家人。

再加上通过她上一次穿越的经历可以看出,方玉明确实是个有正义感的人民好警察。沈琉琛又正好是方玉明解救过的孩子,这件事只能通过方玉明来处理。

好在她是幸运的,方玉明还在记忆中的那个警察局,且他今天正好上班。

“你的意思是,你同学被收养他的阿姨猥亵了”

审查室里,方玉明双手合十搭在桌子上,目光认真地看着对面的少女。

少女拖着崴了的脚一瘸一拐走进警察局,看到他就眼前一亮直接冲着他走过来,说有事相求。他问是什么事,她又不肯说,只说这件事比较私密,希望可以单独和他说。

他当时就有不好的想法,心想这个女孩是不是受了什么苦,毕竟现在很多禽兽不如的人仗着孩子小还不懂,会对他们做各种丧尽天良的事,前不久还有一个小女孩因为这类事跳楼自杀了。

结果坐下来一问,才知道和小女孩无关,是她同学的事。

现在社会女孩子被猥亵的危险性比较大,方玉明也没想到,一个男孩子竟然也会被家里的女性长辈猥亵。

“那个男同学警察叔叔您应该是认识的。”宋锦西说,“您还记得您八年前,抓获的两个人贩子,从他们手中救出的孩子吗”

方玉明点点头,“记得。”

一边打量着宋锦西,心想这个小女孩难道是当时被拯救的孩子之一但是他为什么完全没印象。

“他叫沈琉琛,您还记得吗”

“沈琉琛”方玉明皱着眉头想了想,“啊想起来了就是那个跟我说他丢了一个小朋友的小男生,被救出来那段时间天天问我记不记得一个叫西西的小女孩。”

宋锦西“”

她吞了吞口水,状似无意地问道“西西”

方玉明却不愿多说了。

宋锦西心乱如麻,追问道“那叔叔您记得吗那个叫西西的小女孩”

方玉明不答,看着她若有所思。

“是这样的,沈琉琛和我是同桌您知道的,他说我长得有点像他那个小朋友,还说他的小朋友为了救他被毒蛇咬了,现在生死不明”

方玉明这才开口,“他都跟你说了”

宋锦西连忙点头“嗯嗯”

方玉明叹了口气,说道“这孩子应该是被关久了,还被人贩子毒打过,所以才出现了幻觉,幻想出有一个叫西西的小女孩陪着他,给他吃馒头,给他吃糖,跟他一起逃跑。甚至还从口袋里拿出几颗糖果,说那糖是我给的。怎么可能嘛”

他说着,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当时一个糙老爷们,自己没孩子,也很少哄家里的孩子,根本就不可能为了哄孩子随身带糖。”

“更何况我根本就没见过一个叫西西的小女孩。”

宋锦西“”卧槽。

意思是方玉明是真的不记得她呀。

那也就是说,只有沈琉琛记得她咯

“他还说,西西这两个字是我先喊的。”

宋锦西“什么”

“既然他和你提了小时候的事,应该是把你当朋友,那我跟你说说也没关系。”方玉明说,“他当时连夜逃跑,不小心滚下了山坡,正好我们出警去山上抓人。他说他那个小朋友被毒蛇咬的时候,我正好在喊西西,喊了西西又喊琛琛,他才猜是不是警察叔叔来救他了,就把你放到一边跑来找我们,结果我们回去的时候,哪里有什么小女孩的尸体,空荡荡的,连血迹都没有,都是他的幻觉。”

宋锦西想得头疼。

她就说她当初明明没有来得及跟沈琉琛介绍她自己,沈琉琛怎么会记得她叫“西西”,原来是她的“尸体”消失之前,方玉明还记得有她这个人,所以在找他们的时候,满山地叫着“西西”。

应该是这个原因,让沈琉琛记住了,连猜带蒙认为她的小名就叫“西西”。

难怪她当初跟他介绍她的名字时,他会问她小名是不是叫“西西”。难道男神早就怀疑她就是八年前的那个小女孩了

不会吧

应该也不至于,因为她后面做了补救,洗清了自己的嫌疑。

她无比庆幸,幸好她的脑瓜子好使,想问题想得快,这两天和沈琉琛相处时,也比较谨慎。

不然真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他扒马了,还掉马掉得不自知。

她一边想着,听方玉明继续说道“可是我们当时抓住了两个偷车贼,审问之后才知道他们同时也是人贩子,上山救孩子的时候,听那些孩子们说跑了一个小朋友,我才去找的他。”

宋锦西默了。

方玉明的记忆应该是被篡改和模糊了,高斯模糊的那种。

“那孩子真是怪可怜的,不说了。”方玉明止住话头,问道“你说收养他的阿姨猥亵他,这个是他自己说的,还是你猜的”

宋锦西“嗯”

“怎么不方便说吗”步入中年的警官比八年前更加温和,更能给人安全感。

只是现在的宋锦西没有心思感叹这些,她觉得很憋屈。

她原本想扯谎说,是沈琉琛跟她诉苦,她才跑来报警的。然后添油加醋地把从网上看到的猥亵的案例加到张玫瑰身上,让方玉明心中起疑,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

家访。

方玉明作为当初解救了沈琉琛的人,又是人民警察,有权利去被收养的孩子家走访走访。

但是

现在的她完全不敢睁着眼睛说话话。

系统之前跟她说,所有人的记忆都会被清除,应该是真的。方玉明的记忆确实被清除了,完全不记得她的存在。

沈琉琛之所以会记得,应该和他的黑化有关。

系统说沈琉琛不受它控制,所以,记忆清除失败,全世界就只有他一人独守那一份记忆。

眼下她为了说服方玉明出手相助,说了任何假话,最后在和沈琉琛对峙的时候,都会成为呈堂证供。到时候就算任务完成了,她

也差不多凉凉了。

沈琉琛肯定会对她的身份起疑的。

可是她这次任务做完,并非说可以一劳永逸,以后不用再穿进小说世界里面对他了。

她还有第三次任务要做呢。

一开始她以为,只要解决了男神断腿的事,他应该就不会黑化。以为自己只需要做一次任务。

这次系统检查出来纰漏,证明就算他童年的第一件惨事被避免了,后面的事还是可能会发生,他还是有黑化的风险。

所以,她很有可能做完这次任务之后,还要再进来一次。

下次再回来,沈琉琛都十八岁成年了,想再骗他,简直难于登天。

所以,她现在绝对不能掉马。

但是要怎么说服方玉明呢不举例子说假话,方玉明根本不会信她。

方玉明见她久久不言,说道“小朋友,这种话不能乱说的,如果这是你听来的谣言,而不是事实,那么会给沈琉琛和收养他的好心夫妻造成多大的影响,你知道吗”

“叔叔,我不是乱说,也不是谣言,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宋锦西犹豫着说道“我知道这件事暴露出去之后会给沈琉琛带来不好的影响,但是他的身心健康更重要,我真的不是造谣。”

“行。”方玉明点点头,“这样吧,我抽个空,去福利院看看,了解一下当初所有被我解救的孩子的信息,每个人都走访一遍。”

宋锦西在心里叹了口气。

“谢谢叔叔。”她站起来,朝方玉明鞠了一躬,“如果我有证据了,再来找叔叔。也希望叔叔可以早点去走访,我担心沈琉琛他被久了,心理会出问题。”

方玉明点头应好,送她出了警察局。

同事问他小女孩什么事,他只是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宋锦西拖着疲惫的身子打车回家。

让出租车司机把她送到家楼下,她并没有回家,而是在楼下的一家奶茶店里点了一杯奶茶,坐在店里无聊地看外面的风景。

现在才下午两点,离吃饭时间还有三个小时。

可是她不想爬楼了,也不想一整天都吃泡面。

泡面吃多了会犯恶心想吐,她现在脚已经很不舒服了,不希望雪上加霜。

所以,偷懒的办法就是在这里呆三个小时,晚上去旁边店里吃完晚饭再上楼。

奶茶店的小妹见她穿着校服,现在明明是上课时间却不去上课,忍不住和她搭讪,问她为什么没去上学。

这片小区相当于学区房,住在这里的学生基本上都比较乖,他们小店又是在小区里,那些混混学生平时进不来,都在小区外那一排店里玩。

所以,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穿着校服,上课时间还在外面逗留的学生。

宋锦西说她腿受伤了,老师让她在家休息一天。

奶茶小妹这才了然地点点头,没有再说话。

宋锦西趴在桌子上,觉得自己这两天思虑过重,头隐隐有要秃的危险。

真的比她上班写代码时还有头疼。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说服沈琉琛,让他和她一起去警察局报警,揭发张玫瑰的恶行,可是她还不知道,张玫瑰现在到底对沈琉琛下手了没。

下手了的话,又是什么程度的骚扰

如果只是若有若无的暗示的话,还真不能说张玫瑰什么,必须要她对沈琉琛动手动脚了,才能说是猥亵。

如果张玫瑰下手了,她可以就着昨天两人讨论的话题,问他周围有没有类似的案例,看他能不能顺着她的引导,把遭遇的事说出来。

可是如果张玫瑰还没下手,她就必须得等。

她完全处于被动状态。

问题是她现在等不了太久,她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被沈琉琛怀疑甚至扒马的危险就更大,她等不起。

啊啊啊

宋锦西双手扒拉着头发,她要痛哭了。

任务好难

关键是,她看别的小说,人家穿越后都有金手指,就她什么金手指都没有,系统还给她弄出这么个大漏洞。

不让人活。

她现在完全是如履薄冰。

她趴在桌子上,头疼了很久,想了很久。

外面知了的叫声吵吵闹闹,还有小鸟时不时地叽喳几声,头顶电风扇的声音低沉得催眠,宋锦西抬头按揉太阳穴,想缓解头疼。

只是揉着揉着好像有点困了。

想着反正要在这里呆三个小时,不如先睡一觉,她趴回桌子上,慢慢闭上了眼睛,然后就真的睡着了

奶茶店这个时候一般都没什么生意,学生都在上学,上班族在上班,整个店里就只有宋锦西和奶茶小妹两个人。

奶茶小妹见她趴在桌子上不动了,也没有吵醒她,非常体贴人地放轻了动作,给她创造良好的睡眠环境。

这一睡就是一个多小时。

醒来后,她先是尝试地动了动脚腕,发现好像已经不是很疼了。

应该是昨天处理得及时,再加上晚上她睡前又用红花油揉了半小时,睡觉的时候还拿枕头垫着脚以促进血液循环,所以这次伤还好得挺快的。

明天应该就能去上课了,不用休息两天这么久。

她拿起手机一边听歌,一边无所事事。

这是年代的手机还不是很先进,她手上这台手机可以算是时下最先进的手机了,滑盖手机,可以上网,可以上聊天软件,也可以玩游戏,还能拍二十几张像素极差的照片。

但有摄像头总比没有的强。

只是这个时候的游戏都不太好玩,她翻了翻手机,把手机放到一边,杵着脑袋继续想问题。

结果想半天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怎么样才能刺激张玫瑰对沈琉琛下手呢

好像完全没办法在张玫瑰不对沈琉琛下手的情况下,直接让他脱离那个恶心的家。毕竟他们是办了收养手续的,哪怕只是以叔叔阿姨的身份,那也是沈琉琛合法的监护人。

她不可能因为没影没证据的事,让方玉明帮着沈琉琛脱离这个家庭。

头疼。

不知不觉,时间竟然就这么过去了,到了下午四点半,宋锦西迫不及待地走进隔壁的饭店。

点了一份较为清淡的盖浇饭,慢条斯理地把饭吃了,她揉着吃撑了的肚子,一瘸一拐走出饭店。

在她家楼下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她揉揉眼睛,慢慢走过去,“沈琉琛”

然后下意识地,飞快地看了眼她家所在的方向。

“你怎么在这里”她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现在才五点四十,他应该是一放学就到这来的。

不知为何,今天的沈琉琛似乎有点不对,看她的眼神更是有一些躲闪。

“我来看看你。”他声音低沉,目光擦过她的脑袋,往她身后看。

宋锦西忍不住往后看了眼,发现后面就是一棵大榕树,榕树下有石桌和石凳,凳子上空无一人,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

等她回过头来时,发现沈琉琛又没看后头了,低着头在看地板。

不对啊,男神什么时候这么沉闷了

“那你看着地板做什么我没躺地上啊。”

躺地上

沈琉琛眸色沉了沉。

与光臆想没触感的梦境比起来,现在女孩活生生的站在他面前,会用好听的声音和他说话,他仿佛还能嗅到她身上隐约的茉莉花香味。

她的身影和她的气息,与梦境中的感觉重合起来,沈琉琛鼻子一热,猛地抬头往后退了一小步。

宋锦西“”

男神这是怎么了

“你生病了吗”她担忧地问。

女孩明明自己的脚受伤了,却在关心他的身体。

可是他呢

因为那个恶心的女人的恶意引诱,竟然就在梦里对她做出那种事,现在人明明是清醒的,却忍不住产生幻想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如此龌龊。

和站在夕阳下闪闪发光的少女比起来,他简直就像阴暗处见不得光的臭虫。

沈琉琛越想越讨厌自己,说了句“你没事就好。”转身就走。

不对

男神脸色不对,好像很憔悴

宋锦西大喊一声“不准走”扑上去抱着他的手臂。

因为脚疼无法在这种情况下站稳,她把身上一半的重量压在沈琉琛身上。

沈琉琛感觉到了她站不稳,转身及时托住她的手臂,让她扶稳站好。

等她站稳了,又连忙抽回手,把手被在身后,慢慢握成拳头。

“脚受伤了还不好好注意,乱扑什么”

有的人,嘴上严厉地批评着别人不懂照顾自己的身体,其实心里却止不住地回想

女孩的手,软软的,握着他的手臂,把身上一半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让他有一种,自己似乎是她唯一的支柱的感觉。

这种巨大的满足感,甚至抵过了初次性成熟给他带来的后遗症,让他忘了昨晚的梦境,转而想到了两个人的未来。

他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他会希望自己成为某个人的支柱,照顾她,呵护她,希望她能永远地在阳光下开心的笑,不用为任何事烦恼。

好像八年前,当小女孩牵着他的手与他一起逃出那个地方时,他就有这种想法。

希望可以去一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可以成为她的唯一,他赚钱养她。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出错了,请刷新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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