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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书院 > 天启神瞳叶风韩美玲 > 第1128章 你是我的情敌
 
“小子,你知道是在跟谁说话吗?”

从威尔森的背后,转出一位戴着墨镜的大胖子,恶狠狠地道。

这胖子并不是真胖,是壮实,浑身上下给人感觉全是硬梆梆的肌肉,他每挪动一个步子,身上的骨骨节节发出铁器机械摩擦一般的声音。

叶风循声看去,心里顿时打了一个愣怔,在他的神识下,这胖子在发怒的时候,萦绕在他身上的一团团无比阴寒的黑气,瞬间被收敛到了体内,而且他的骨骼随着产生一种奇妙的变化,并逐渐隐形。

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他的骨骼能隐没掉了?

叶风很好奇地打量着这个胖子,笑道:“难道你眼睛瞎了,我不正是在和威尔森在说话吗?”

“放肆!”

胖子眼睛瞪着叶风道:“从来没有人敢和我们威尔森先生这么说话的,小子,你立即给威尔森先生跪下来磕三个响头,否则……哼哼!”

他在说着这话的时候,冲着叶风威胁性地晃了晃一对拳头。

“哈哈……好牛逼的人物,我好怕啊!”叶风一副很惧怕的样子,可眼神里所露出的完全是嘲讽。

“你……找死!”胖子举拳要冲叶风砸过来。

“小泉一郎,不得无礼!”威尔森冲那胖子喝道。

小泉一郎?

特么的,听这名子,原来这胖子是一个日本人!

叶风也看出来了,站在威尔森旁边那几个高手,都是来自日本的。

威尔森面向叶风,一改刚才那凶悍的表情,满面笑容地道:“叶先生,我很佩服你的胆量,这样吧,你跟着我干吧,在美国,别墅、金钱和美女,你想要的,我都可以给你!”

“呃,美女我最喜欢了,不过,我得靠自己的本事来得到,而不是你的施舍。”叶风露出一脸看似非常天真的笑容。

威尔森好像打量外星人一样,看着叶风,忍着一肚子气继续皮笑肉不笑地道:“嗯,叶先生,你很有骨气,我最佩服的就是像你这样的华夏人了。不过,我想问你,你有什么本事值得这么自信?就因为你能画骨治病吗?哈哈,年轻人,你太高看自己了!”

叶风噗哧一声大笑了起来。

他笑眯眯地看着面前的威尔森,却不说话。

但是,在旁边那些人的眼里,叶风的笑实在是太放肆,这分明是对威尔森的大不敬。

那些人一个个眼睛里要喷出火来。

此时,叶风噗地一下子,吐出嘴里的烟,突然站起来身来,冲着威尔森竖起一根食指摇了摇,道:“不是我高看自己,威尔森,是你太把自己当根葱了。呃,对了,我很忙,不和你这猪多罗嗦了!”

“你……给我站住!”

威尔森真是太生气了,这小子竟然敢骂我是猪!

他顿时气得浑身发抖,声嘶力竭地喝道:“姓叶的,你不觉得这样对我是很不礼貌吗?”

走到门口的叶风转回头来,冷笑道:“站在某种角度来说,你现在是我的情敌,对情敌讲礼貌,不是我的性格!”

“哼,姓叶的,你可知道,我威尔森来华夏,许多人为了巴结我,都恨不得将自己的老婆都拱手让给我玩,你——是不是太不识时务了!”

叶风眼光冷厉地扫了一房间里的人,用手逐一点着他们,问道:“你们这些人的老婆,是不是都被这畜生给玩过了?”

咯吱吱……

从那些人的嘴里传出一阵咬牙切齿的声音。

那些人的面色非常的难看,一个个恨不得当场要将叶风给生吃了似的。

最后,叶风的目光锁定在了周怀伟的身上,冷冷一笑,道:“周副局长,你不会也将老婆拱手让给了威尔森吧?”

周怀伟像被当场甩了一耳光似的,嘴角抽了抽,哆嗦着嘴唇阴沉地道:“叶风,你这话太伤人了!”

“伤人?”

叶风用手一指威尔森道:“你应该问问这头猪,刚才他说的是什么话!”

嘭!

没等周怀伟再说什么,叶风大步走出门,甩手将门关上了。

房间里的人大眼瞪小眼,那几个日本人齐声向威尔森道:“威尔森先生,这姓叶的太张狂了,让我们去教训一下这个小子,好叫他尝尝什么叫厉害!”

“不用了,”威尔森摇头道,“我这次来,主要是为了段轻雪,这个东方女子,长得实在太美丽了,我是势在必夺。至于姓叶的,以后再收拾他吧!”

周怀伟忙不迭地点头附和道:“威尔森先生说的对,一切得以大局为重!对了,不知这次威尔森先生来宛溪市,打算要住几天?”

开玩笑,真是与叶风打了起来,或者重伤了姓叶的,这些人拍拍屁股就离开华夏了,可他周怀伟能往哪儿跑?

这事如果让段浩然知道了,老家伙一旦发起滔天之怒,别说他姓周的没法在这宛溪市区待下去了,估计连命保不住。

因此,以他的立场,能息事宁人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威尔森在听了周怀伟的话后,点了点头道:“明天中午,在我向段轻雪救婚的仪式结束后,立即回国。周先生,你给我向暗香联系,就说小泉一郎这次也来了,你让暗香配合小泉一郎,负责段轻雪小姐从这里到机场的安全!”

“知道了!”周怀伟回道。

小泉一郎好奇地问道:“暗香是谁?”

威尔森笑道:“暗香是你当初最得意的弟子,见面后你就认出来了!”

“哦,我猜出这人是谁了,太好了,这个弟子是我最喜欢的,真想不到,我能和这个弟子在这里见面!”小泉一郎眼里闪着激动的泪花。

……

在宛溪机场的出口处,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出三个打扮与众不同的人,一男两女。

男的较年轻,上身一件雪白的衬衫被系在裤腰里,光看他一身穿着,那价格至少在三十多万左右,手腕的一只欧米茄手表约二十万左右,手指上的一只钻戒,也绝不低于二十万。

他就那么随意地走着,却犹如高贵的王子,身上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骄傲的气质,独占着所有人的目光和荣耀。

紧跟在这名年轻男人身边的两个女人,身上的着装色彩分明,一黑一白,低胸超短裙,高跟皮靴,腰间勒着一条宽皮带,将一对胸峰勒得呼之欲出,整个身材凹凸有致,性感妖娆。

两个女子,一人拎了一只皮箱,这皮箱跟她们身上所穿的颜色一样,也是一黑一白。

这一男二女俱是从京城来的。

“宋少,我们要不要通知段家派车子来接我们?”此时,身着黑色短裙的女子问。

年轻男子摇了摇头道:“不用了,黑狐姐,我们今天先自己找个地方住下来,明天再过去,再说,这次家父叫我来来宛溪市,任务重大,有些事我们还得要商量,看怎么动手才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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