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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书院 > 容你双世情刻骨 > 第两百二十四章 斩杀麟魔
 
“看来这把三叉戟只有体内拥有八股琼勾玉的你才能使用了,上吧!斩杀这个魔头还这个天下一份太平!”

异人本想用手去触碰神器三叉戟,却没想到手掌刚刚触碰上去,就被三叉戟上炽热的高温给排斥,只好让交给朱砂去完成她的使命。

朱砂点点头,伸手握住神器三叉戟,感觉体内八股琼勾玉的力量流转周身,和手中兵器融为一体,仿佛这三叉戟就是自己手臂的一部分,可以随着自己意念随意驱使。

“该死!惹不起本座还躲不起吗?”麟魔隔着老远就能感受到这三叉戟刺眼的寒光,这种神器融为一体后的锋芒让他都感到浑身犹如被针扎似的难受,这种专门克制向他们这样的邪物。

见到麟魔转身就开始逃跑,完全没有刚才嚣张跋扈,镇压全场的剽悍气场,众人顿时被这种落差惊呆眼球,接着将目光投向三叉戟,心中疑惑道这兵器果真有如此强大的威力?竟然让麟魔这种恐怖存在都感到害怕?

“把我的男人伤成这样,就想这么一走了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朱砂可不会放过对付麟魔这么好的机会,提着神器三叉戟宛若天兵降世,兵器上闪烁着璀璨金光更是衬托出超凡脱俗的气质。

麟魔奔跑的速度极快,便是几倍猎豹的速度也是比不上,不过朱砂早已将他的气机牢牢锁定,无论麟魔逃到哪里,只要不超过朱砂百里,就能感应到他的藏身之地。

“嗖!”

尽管朱砂全力催动脚力追赶,可还是离麟魔有着不短的距离,她只好将手中神器三叉戟对着麟魔身后猛然投掷而去,三叉戟化作流星闪电般飞过,麟魔感觉到身后传来让他感到心悸的感觉,急忙回头一看,却见到三叉戟距离他只有极短的距离。

“啊啊啊!”

麟魔双手死死抓住三叉戟,身体被这股刚猛的力道推得向后面快速滑行,脚下黄沙朝两旁溅得犹如喷泉飞落,手掌被三叉戟上的金光腐蚀得青烟冒起,感觉皮肤传来剧烈的灼痛感让人感到疼痛难忍。

趁着麟魔惨叫的功夫,朱砂骤然提升速度,一把抓住三叉戟将麟魔的双手震开,长戬挥舞,势若猛虎出笼,带着不可抵挡的威势将麟魔打得遍体鳞伤,招架不得,浑身上下黑血直流。

以往麟魔自认金刚不破的肉身在三叉戟的锋芒下显得比豆腐还要软弱不堪,轻而易举地就划破他的皮肤,每当鳞魔想要反击之时就会被三叉戟上的金光灼烧得惨叫连连。

没过多久鳞魔就被朱砂踹翻在地,气息披靡不振,伤口血流不止,即便再强大的自我愈合的能力此刻早已经失去作用,躺在地上仿佛随时都会咽气一般。

“你就不能放过我,我和你无仇无怨,又何必如此苦苦相逼?”鳞魔喘着粗气,气息奄奄地开口求饶道,刚来到这个世上没多久,他实在不想这么早就死去,最起码让他在临死前能够多看看这个世界也好。

朱砂收起三叉戟,对于鳞魔的遭遇只能表示同情奈何正邪不两立,像他这样的存在注定不能和人类共存,摇头叹息道,“我也很想放过你,不过对于你这样的魔头,我可不能放虎归山让你就这么离去,所以今日,你注定要陨落在这里。”

“哦?是这样吗?”鳞魔眼神中充满黯然,犹豫了一会儿,这才张口吐出灵珠舍利和不死丹药,整个脸色变得更加苍白,递给朱砂说道,“这两样你都可以拿去,不过你放心,失去了不死丹药的我注定不会活过七天,七日后我必死无疑,只求你这七日让我再去欣赏这世间的美景,这样我也就死而无憾了!”

“这...”朱砂见到鳞魔这副凄惨的模样,内心难免有些心软,愣愣地接过灵珠舍利和不死丹药后,感受到丹药上磅礴的生命力这才知道他所言非虚,就跟人类失去心脏一样,鳞魔失去不死丹药后只会一天天地流逝自己的剩余时日。

“你最好离中原远远的,别再让我看到你出来为奸作恶,否则我朱砂必定将你斩杀当场。”朱砂解除三叉戟的融合状态,最终还是选择放弃杀掉鳞魔,转过身远远离去。

鳞魔见到朱砂远去的身影,神色满是复杂,想他存活上千年,到头来还是靠着一个人类怜悯才得以幸存,不然的话谁能抵抗地了神器三叉戟的威力。

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鳞魔就这么放任第离开,步伐蹒跚,捂着伤口在沙漠上连续了三天路程,朝着未知的沙漠方向走去。

朱砂在路上和云知月等人遇到,便相约结伴而行,眼下金沙城算是彻底变成一座空城,里面的百姓早已疏散逃离了这里,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要返回将楼兰古国的镇国之宝灵珠舍利归还。

再次来到楼兰古国,萧丛换上一身异域风情的国王服装看上去很是潇洒俊朗,见到朱砂他们归来上前就是一阵拥抱,身在异国他乡还是见到自己人心里比较实在。

无泪公主接过灵珠舍利,发现里面含有的灵气似乎被剧烈消耗不久,并不足以支持风水大阵的运转,只能选择放弃,等到异人和班大师将巨型沙船造出来之后,他就能带领自己的族人开始往中原迁移。

不过在这之前,无泪公主和萧丛的婚礼如期举行,整个精绝古城内被打扮的喜气洋洋,红灯笼高高挂着,这里的人虽然不多但也是热闹十足,今夜就是见证一对璧人喜结连理的时刻。

就在这时,又下人来报,一大群马贼在楼兰遗址附近徘徊,指明叫嚣着要朱砂出来相见,众人感到疑惑不解,便出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楼兰旧址中,一大帮人拿着弯刀,骑着骏马徘徊在这附近,一个个人都是凶神恶煞的模样,身上的血煞之气很显然都是群杀人不眨眼的家伙,手中不知道沾满了多少血腥。

为首的一个人,脸上的刀疤触目惊心,黑眼罩挡住右眼,脸上挂着狰狞凶恶的笑容,眼中时不时闪过一丝阴霾,对着楼兰遗迹露出嗜血若狂的眼神,此人正是沙漠中沙贼帮大当家焰刀王。

“无胆的鼠辈,竟敢将我的好兄弟斩杀。”焰刀王张狂叫嚣地呼喊道,“今日我必要血洗精绝古城,为我的好兄弟陪葬,还不快出来受死!”

朱砂闪电般的身形一晃,瞬间出现在焰刀王前方,将他兄弟的脑袋扔给他,自己则是快速向后退去。

“啊啊啊!气煞我也!兄弟你死的好惨呐!你等着,大哥这就为你报仇雪恨。”

焰刀王极度愤恨地冲朱砂的身影狠狠诅咒着,直欲将他们的脑袋砍下来剁碎喂狗,金沙城主是他在这沙漠中唯一一个朋友,更别说每年他总会给自己带来一笔不菲的收入。

正所谓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金沙城对于他来说是一颗摇钱树更是一位好挚友,就算是金沙城发生意外,导致他意外身死也不能改变朱砂是杀人凶手这样的事实。

“你们这些该死的中原狗,要不是你们引来那个怪物,我兄弟也不会意外惨死,今天你们全都别想活着离开!”焰刀王双眼直欲喷火,变得一片赤红,像是被惹怒的狂暴雄狮对于胆敢触怒他的猎物,一出手就是毫不留强的一掌拍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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