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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书院 > 秦时世界里的主神余孽 > 第一百六十七章 边陲小镇
 
  陇西郡,最西边的一处边陲小镇。

  这座镇子一向没什么人来,只有本地的居民安居此处,过着清苦但还算稳定平安的日子。

  不过前不久,这种平静被打破了。

  大秦不知为何,调了一支负责驻守河西一带,防备匈奴的精锐部队,安西镇军过来。

  要知道,虽然中原大地打了几百年的仗,但这座小镇可是甚少遇见战争的,毕竟它的附近只有沙子,所以也只有傻子才会费劲攻击这里。

  这支军队到来以后就驻扎在了镇子外不远,并将小镇团团围住。

  这并没有影响到镇民的正常生活,因为他们本来就不需要频繁进出小镇,这里也很少有外人路过,但一个个装备精良,严明肃杀的士兵还是引得人心惶惶,尤其是一些本身就有问题的人。

  镇上,一个偏僻的角落,坐落着一间小屋,也不算小,这是镇子上的工匠,吕老头的住所,村民打造器具,修补工具都爱找他。

  他是镇子上技术最好的工匠,不过不算本地人,是多年前搬进来的。

  镇民对他又爱又恨,因为他技术好,打造的工具最是结实耐用,但人总是三天两头没影,找不着人。

  更可惜的是,前段时间他跟人讲自己就快要离开镇子,回故乡了。

  镇民很不舍,但也没办法,不能不让人回家啊。

  不过就在他准备好就要离开的前几天,秦军封镇了,他走不了了。

  他还知道,秦军的目标很可能是自己。

  “吕老伯,最近因为那些士兵,镇上的人都不太乐意出门了,我好无聊啊。”

  一个十一二岁左右的少年正拿着一把用机关术制造的枪(我改了很多遍,发现怎么写都很违和)在手里摆弄。

  他是个孤儿,叫天明,本来被一对老夫妻收养,后来那两位老人都过世了,只剩下这孩子一个人艰难求生。

  是一个活泼好动,有点调皮但是正义感十足的孩子,吕老头很喜欢他,不仅经常接济他,还教了他一些简单的机关术,但可惜,因为吕老头的特殊身份和使命,他不能真正收养这个孩子。

  “天明啊,你离那些士兵远些,不要招惹他们,很危险,最好这段时间也尽量待在家里。”吕老头告诫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尽量吧。”天明不情愿的点点头。

  “那我回去了,吕老伯。”

  说完,天明挥了挥手就一溜烟跑了。

  街上,天明拿着枪慢悠悠的走着,走着走着,这熊孩子两眼一转,心道:

  “我应该找个地方试试吕老伯帮我重新校准好的机关枪,嘿嘿。”

  ……

  另一边,卫庄一行人也到了。

  逆流沙当然不仅只来了卫庄一人,但也没有真的按照秦国方面的要求全来,毕竟还有人正执行着任务呢。

  最后来的就是江湖人称掌门杀手的卫庄,因为据传墨家失踪的前任巨子六指黑侠,和农家失踪的前任侠魁田光,都是他干掉的。

  其他来的还有江湖人称白凤凰的白凤,就是当年墨鸦屁股后头那个跟班,如今也算长出来了。

  江湖人称赤炼公主的红莲,因为她有一条剧毒无比的赤练蛇,能操控百蛇,兵器也是一把链蛇软剑,还是前韩国公主。

  哦,对了,执行任务的时候要叫她赤炼,叫错了她会不高兴。

  除了逆流沙的人,秦国方面也是派了人的。

  首先是公输家族的这一任家主,一个装了一只机械手臂的老头,公输仇,据说机关术造诣很牛逼,超越了历代先人。

  他是主要负责人,因为好像这次行动就是因为公输家族向始皇帝进的言。

  还有两个阴阳家的高手。

  新一任的大少司命。

  两个都是姑娘。

  大司命年龄大一些,应该差不多过二十岁了,穿着黑红色的旗袍,叉都开到大腿根,不过也不担心走光,因为她还穿着,呃……应该是连体的黑色丝袜。

  少司命看着小的多,不知道有没有十八岁,或者是单纯长得矮?

  她穿着一身紫色为主的短裙,没没过膝盖的那种,腿上同样穿着丝袜,不过是紫色的,过膝的,左腿上还挂个铃铛。

  值得一提的是,她也有着和紫女还有月神一样的紫色长发,脸上还遮了块挡不住啥东西的透明薄纱。

  说实话,第一次见这两位,庄晓还以为阴阳家改行了,改做紫女的老本行了呢。

  这两位的装扮真的让人难顶啊。

  以前死在庄晓手里的前前任大司命,前任少司命,以及还活着的月神,虽然她们也很好看,但穿着还是比较正常的,不像这两位那么……呃,有特色。

  当然,庄晓主要是没想到阴阳家会换风格,并不是不能接受,以前还有人穿渔网袜呢,这都不是事儿。

  倒是卫庄,他可是头一回见这种装扮,紫女的那种不算,一贯淡定的他都有点不敢相信这是阴阳家的五大长老之二,一等一的顶尖高手。

  就穿成这样?

  成何体统!

  庄晓只觉得,再怎么样也比你那条金花纹的裤子强。

  也是卫庄常年穿着厚重的大衣外袍,能遮住他那条裤子,不然庄晓都不愿意和他走一块。

  忒特么丢人了!

  下了马车,庄晓看了眼面前的小镇,说道:

  “这就是你们的目的地,一个一目了然的小镇?”

  “这里能有什么东西,老百姓的咸鱼吗?”庄晓吐槽道。

  顺便一说,当年在新郑的时候,庄晓曾经问过嬴政,他喜不喜欢咸鱼这种食物。

  而嬴政的回答是,他对食物不挑剔,能吃的基本都接受。

  对此,庄晓当时只感慨了一句:那还好。

  之后就没了,搞得嬴政一头雾水,不知道他什么意思。

  公输仇摆动着青铜机关臂,笑呵呵的回道:

  “庄先生莫急,这里是没有我们需要的东西,但是有我们需要的人。”

  卫庄冷声说道:“既然已经到了地方,该把你们的目的和计划和我说说了吧?”

  “呵呵,卫庄大人稍安勿躁。”公输仇又去安抚了一下卫庄。

  “我马上就讲来龙去脉告诉你。”

  公输仇对卫庄很尊敬,一是因为这是个狠人,根本不怕帝国通缉,怕被砍死,二是因为据说卫庄干死了墨家巨子。

  墨家和公输家可是死对头,尤其是公输仇这个老头,听他的名字就知道他对墨家的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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